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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所致。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开滦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持有公司21.16%股份的股东中国信达《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汇金公司。本次划

转前,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是财政部,持有中国信达22,137,239,084股股份(占中国信达总股本的58.00%);本次划转后,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是汇金公司,持有中国信达22,137,239,084股股份(占中国信达总股本的58.00%)。

二、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中国信达的股权结构变动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开滦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发展路径和战略规划稳步前行,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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