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对《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因职务变更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定向回购依据: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对《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因职务变更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及《激励计划》“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的相关规定:
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员,则其已获授并已解除限售部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因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其职务已发生变更,不符合激励计划中对激励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对象的要求。截止2025年2月10日,该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18,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股,因此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后,将对1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对象:李国菊
2、回购注销数量:10,000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058%
4、回购注销价格:4.95元/股(调整后)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十章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确定及调整方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的回购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派息P=(P0-V)×(1+r×D÷365)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r为银行同期同档定期存款利率;D为自授予日(含)至回购日(不含)的天数。
经测算利息及对公司权益分派派息调整后,本次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5.20元/股调整为4.95元/股。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后,将对1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对象:李国菊
2、回购注销数量:10,000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058%
4、回购注销价格:4.95元/股(调整后)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十章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确定及调整方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的回购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派息P=(P0-V)×(1+r×D÷365)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r为银行同期同档定期存款利率;D为自授予日(含)至回购日(不含)的天数。
经测算利息及对公司权益分派派息调整后,本次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5.20元/股调整为4.95元/股。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拟注销数量(股) | 剩余获授股票数量(股) |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0 | 0 | 0% | ||
二、核心员工 | |||||
1 | 李国菊 | 10,000 | 0 | 0.0058% | |
核心员工小计 | 10,000 | 0 | 0.0058% | ||
合计 | 10,000 | 0 | 0.0058% |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 | 回购注销前 | 回购注销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93,619,130 | 54.37% | 93,609,130 | 54.37%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 78,554,870 | 45.63% | 78,554,870 | 45.63% |
3.回购专户股份 | 0 | 0% | 0 | 0% |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 0 | 0% | 0 | 0% |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0 | 0% | 0 | 0% |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0 | 0% | 0 | 0% |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0 | 0% | 0 | 0% |
总计 | 172,174,000 | 100% | 172,164,000 | 100% |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5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
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
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