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中国东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
3、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划转前后,中国东方的股权结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公司名称 | 股权划转前 | 股权划转后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48,829,977,540 | 71.55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8,829,977,540 | 71.5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1,182,808,786 | 16.39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1,182,808,786 | 16.39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3,850,000,000 | 5.64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3,850,000,000 | 5.64 | |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40 |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40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80,000,000 | 2.02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80,000,000 | 2.02 |
合计 | 68,242,786,326 | 100.00 | 合计 | 68,242,786,326 | 100.00 |
二、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涉及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通知。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