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针对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