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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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截至2025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全部6名监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406名激励对象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4,888,697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议案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10,410股。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782,867股A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85,123股,预留授予部分197,744股,每股回购价格分别为5.32元和6.19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