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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变更公司住所,并同步修订《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增加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通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程、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光传输设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水情自动化系统相关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特种车及零部件,销售车辆的售后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软交换设备、矿用通信及自动化产品的生产。

二、变更公司住所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五层、六层、十一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三、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住所变更事项,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五层、六层、十一层。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
2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通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程、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光传输设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水情自动化系统相关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所有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软交换设备、矿用通信及自动化产品的生产。销售特种车及零部件,销售车辆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通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程、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光传输设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水情自动化系统相关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特种车及零部件,销售车辆的售后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软交换设备、矿用通信及自动化产品的生产。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注册

地址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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