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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5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4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4日上午9:15—2025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1.01选举郭丽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荣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林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2.01选举赵晓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立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谌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3.01选举陈是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罗琼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第二项提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3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3000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69—86760101

2、登记时间:

2025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袁宏、蔡文福联系邮箱:ir@risuntek.com联系电话:0769-86768336传真:0769-86760101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1”,投票简称为“朝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中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中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中的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情况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投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郭丽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荣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林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赵晓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立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谌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陈是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罗琼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

1、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2、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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