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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4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审议、股东发言、质询、表决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自发行人2018年10月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20次股东大会,在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出席、审议、发表意见、表决及决议的执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截至本说明签署日,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三年。

自发行人2018年10月股份制变更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32次董事

会会议,在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出席、审议、表决及决议的执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设监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日,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自发行人2018年10月股份制变更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27次监事会会议,在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运作,完善内部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聘任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准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1名,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并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唐娜。

自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义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职责,对公司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签署页)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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