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5:00—2025年3月7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8971 | 天马新材 | 2025年2月2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下子议案如下:
1.1《提名马淑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提名姚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提名胡晓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志刚先生、王金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本议案下子议案如下:
2.1《提名黄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提名王金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郝婷婷女士、马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三届监事会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本议案下子议案如下:
1.1《提名郝婷婷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提名马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代理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7日14:00-15: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5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371-6894285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