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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3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马淑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4,733,6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晓晔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志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金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

年2月1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郝婷婷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马玉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2月1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司念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晓晔女士,出生于1983年2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于郑州新开元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经济规划师;2013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职于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河南红枫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2月至今,任职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

王金淑,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工业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材料学会难熔金属分会主任委员、北京电子学会电子封装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材料领域研究,获授权美国发明专利4项、国家发明专利50项,在Science、Advanced Materials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长江学者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级人才称号。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因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此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淑云女士、姚磊先生及胡晓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志刚先生及王金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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