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2月8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演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9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80,200.00万元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