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忠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刘杨、孙加林、李红斌、冯晓元因其他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所审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5-008)。董事郭忠诚、朱承亮、黄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郭忠诚、朱承亮、黄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09)。
所审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郭忠诚、朱承亮、黄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提名李四光、潘明熙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提名李四光、潘明熙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11)。
所审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郭忠诚、朱承亮、黄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所审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郭忠诚、朱承亮、黄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二、四、五。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二、四、五。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0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