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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3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6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资产、负债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3日签订了金额合计为2,0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合约,于2023年12月15日签订了411,058.04美元的外汇掉期合约,公司上述交易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公司后续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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