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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2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高新区永昌路中段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威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815,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538,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15,9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15,9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15,9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15,90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国宝、陈帅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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