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 录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出席现场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或在会议登记时说明。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
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8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8日
至2025年2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本集团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6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经审计)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38.74 | 15,362.06 | 14.88 | 24,637.94 | 业务需求增加 |
Axcelis Technology | 300.00 | 0.29 | - | - | 300.00 | ||
小计 | 40,300.00 | 39.03 | 15,362.06 | 14.88 | 24,937.94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Soitec | 400.00 | 0.13 | 56.99 | 0.02 | 343.01 |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0.26 | 669.71 | 0.22 | 130.29 |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300.00 | 0.42 | 833.13 | 0.27 | 466.87 | ||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 | 0.03 | 0.45 | 0.00 | 99.55 |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0.06 | - | - | 200.00 | ||
上海新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 300.00 | 0.10 | 119.41 | 0.04 | 180.59 | ||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 | 0.06 | - | - | 200.00 | ||
小计 | 3,300.00 | 1.06 | 1,679.69 | 0.54 | 1,620.3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Soitec | 19,000.00 | 6.11 | 17,512.80 | 5.63 | 1,487.20 | |
小计 | 19,000.00 | 6.11 | 17,512.80 | 5.63 | 1,487.2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00.00 | 20.15 | 1,071.42 | 15.42 | 328.58 | |
小计 | 1,400.00 | 20.15 | 1,071.42 | 15.42 | 328.58 |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 |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 | 12.19 | 313.25 | 3.82 | 686.75 | |
小计 | 1,000.00 | 12.19 | 313.25 | 3.82 | 686.75 | ||
合计 | 65,000.00 | 35,939.22 | 29,060.78 |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议案二: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近日,为进一步与供应商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华半导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双方互利共赢,稳定供货渠道,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睿”)、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科硅材料”)拟与鑫华半导体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合同。
(2)2025年-2029年,买方向卖方采购电子级多晶硅产品的数量及价格,合同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0.54亿元(含税)。
(3)买方可依据本合同向卖方发出采购订单,卖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五(5)个工作日内在订单上妥善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发回给买方,确认接受订单。卖方确认接受订单之日,为该笔订单生效日。
由于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鑫华半导体董事,且最近12个月内,公司董事杨柳担任其原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采购框架合同预计总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合同签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议案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科硅材料”)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晋科硅材料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