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目
录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议案一:
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
议案二: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3
议案三: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5年2月20日下午14:30
二、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到会股东、委托代表出席及所持股份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员(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
(三)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五)现场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
票结果)。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
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煤炭贸易、融资服务等关联交易699,915.00万元,1-11月实际发生437,324.80万元,其中中国中煤及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预计不超过150,000.00万元,1-11月实际发生63,17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24年现金流较充足;1-11月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77,072.68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根据测算,预计2025年度将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总额为667,632.93万元,其中中国中煤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不超过130,000.00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产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不超过114,385.97万元,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劳务服务和碳排放交易不超过52,342.83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370,904.13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
的议案已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4-044号临时公告《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董责险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已提交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5-007号临时公告《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1月17日,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孙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孙凯先生简历如下:
孙凯,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采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公司姚桥煤矿技术员、采煤二队队长、采煤副总工程师、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党委副书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监(正职级)、总工程师。现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孙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5-005号临时公告《新集能源十届二十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