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俞伟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俞伟娜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俞伟娜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2月1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俞伟娜女士,女,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拥有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证书;2008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华是有限资料员;2016年3月至今,任华是科技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华是科技内审部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华是科技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伟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