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彭国栋(项目合伙人)、伏立钲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兴财光华项目人员安排变更,现改由李东青接替伏立钲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国栋(项目合伙人)、李东青。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李东青,自202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李东青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李东青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