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温志伟先生、陈碧玲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陈江海先生、叶海珍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971,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20%)、34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16%)、16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07%)、124,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收到温志伟先生、陈碧玲女士、陈江海先生、叶海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温志伟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6日-2月10日 | 23.0139 | 971,600 | 0.8520% |
陈江海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6日-2月10日 | 23.0159 | 343,900 | 0.3016% |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温志伟、陈碧玲和高级管理人员陈江海、叶海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陈碧玲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6日-2月10日 | 23.0193 | 160,500 | 0.1407% |
叶海珍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6日-2月10日 | 23.0152 | 124,100 | 0.1088% |
合 计 | - | - | 1,600,100 | 1.4031% |
说明: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温志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3,886,470 | 3.4080% | 2,914,870 | 2.55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1,618 | 0.8520% | 18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14,852 | 2.5560% | 2,914,852 | 2.5560% | |
陈江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5,920 | 1.2065% | 1,032,020 | 0.905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3,980 | 0.3016% | 80 | 0.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31,940 | 0.9049% | 1,031,940 | 0.9049% | |
陈碧玲 | 合计持有股份 | 642,180 | 0.5631% | 481,680 | 0.42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545 | 0.1408% | 45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1,635 | 0.4223% | 481,635 | 0.4223% | |
叶海珍 | 合计持有股份 | 496,650 | 0.4355% | 372,550 | 0.32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163 | 0.1089% | 63 | 0.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2,487 | 0.3266% | 372,487 | 0.3266% |
说明: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东温志伟先生、陈碧玲女士、陈江海先生和叶海珍女士的减持行为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2、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