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5日与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 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曹庄茧站范围内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等由政府征收,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16.0008万元。详见2025年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2月11日,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征收补偿款人民币550万元。
预计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 911.32万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征收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