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7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要求及规定,拟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纪金树、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