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
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1年0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财务资助,可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不超过6.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公司于2021年0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接受海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为6.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7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增加接受北京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0)。
3、公司于2022年0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向海国投集团申请10亿元财务资助展期,财务资助展期至2023年03月01日,其他条件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3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4、公司于2023年02月0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10亿元财务资助由2023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4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由2023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4年05月14日;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财务资助延期,其他条件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2月0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5、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10亿元财务资助中的8.8亿元额度到期日由2024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5年03月01日,1.2亿元额度不再续期;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4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5年05月14日。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将原年利率6.8%调减至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2月0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8.8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到期日由2025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6年03月01日;
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5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6年05月14日。同时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年利率申请下调至5.0%(最终财务资助延期相关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张国斌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
1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合 计 | 1,000,000 | 100.00% |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989.72 | 2,089.89 |
负债总额 | 1,543.21 | 1,657.53 |
净资产 | 446.51 | 432.36 |
资产负债率 | 77.56% | 79.31%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228.19 | 171.39 |
营业利润 | 4.58 | -6.20 |
净利润 | 0.14 | -6.16 |
上述表格中2023年度的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8.8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到期日由2025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6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5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6年05月14日。同时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年利率申请下调至5.0%(最终财务资助延期相关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申请财务资助延期将原交易利率进行了调减,调减后的利率是公司在参照市场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延期协议,最终财务资助延期情况以签署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在当前市场融资环境下,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生物能源等战略核心业务的发展,是海国投集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持,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国投集团(包含受海国投集团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46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向海国投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延期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