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赵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方正承销保荐现指派黄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赵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方正承销保荐对公司首发项目和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彭西方先生和黄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赵麟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黄松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九年。曾负责和参与避泰电气、克劳迪、亿道信息、三润田、维度统计和金昊科技的股改和挂牌工作,金昊科技的定向增发和水生态的协议收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