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对外投资,可以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与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提升服务客户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全球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并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规模、行业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