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投资项目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汇得科技以全资子公司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得”)为项目主体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日,江苏汇得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泰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人民币 8,196万元应价竞得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TX24G-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江苏汇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TX24G-42
2、宗地名称及位置:滨江镇锦江西路南侧地块
3、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4、宗地出让面积:147,961平方米
5、出让年限(年):50年
6、出让价款:人民币8,196万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让人: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让人: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2、主要条款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TX24G-42,宗地总面积147,961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147,961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滨江镇锦江西路南侧地块。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3)出让人同意在2025年7月20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若出让人提前交地的或因出让人原因延迟交地的,交地日期从实际交地放样之日起算。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本合同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81,960,000元,每平方米553.93元。
(6)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汇得本次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利用相关地块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满足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江苏汇得将尽快申请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资金筹集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