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腾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进出口”)、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及山东腾达紧固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预计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腾龙进出口拟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善国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善国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腾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T3G8MX4
法定代表人:杜以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经营范围:销售:紧固件;部分钢铁制紧固件;螺钉;方头螺钉;木螺钉;钩头螺钉;吊环螺钉;自攻螺钉;螺栓;U形螺栓;双头螺栓;螺母;钢铁制垫圈(部分);弹簧垫圈;铆钉;开尾销;销及锥形销;挡圈;铜制紧固件;铜制螺钉;铜制木螺钉;铜制螺栓;铜制螺母;铜制垫圈;铝制紧固件;铝制螺钉;铝制螺栓;铝制螺母;铝制铆钉;金属钉;钢铁制钉;圆铁钉;U形钉;锻造扣钉及扒钉;钩头道钉;波纹钉;针布钉;钢铁制大头钉;铜制钉;圆铜钉;U形铜钉;铜制大头钉;铜头铁钉;铜头钢钉;铝制钉;建筑用钉;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腾龙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248.86 | 31,199.71 |
负债总额 | 7,143.97 | 25,954.94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7,060.06 | 25,909.89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5,104.89 | 5,244.77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度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1,840.96 | 95,662.76 |
利润总额 | 802.45 | 215.50 |
净利润 | 600.88 | 160.36 |
注: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善国路支行于2025年2月10日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整。
2. 债权发生期间:本合同各方最后签约日至2026年1月9日。
3.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于2025年2月10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整。
2. 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各方最后签约日至2026年1月16日。
3.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9,735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18,000万元、美金8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26%,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善国路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