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1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0%,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34.00元/股,最低价为3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42万元(不含过户费、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年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81元/股、最低价为3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8.10万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81元/股、最低价为3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8.10万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及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