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经事后审核,发现重要内容提示中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传票,开庭时间为2024年2月17日上午9:
15。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传票,开庭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上午9:
15。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