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8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2月25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
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六)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附件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对 | 弃 权 | 回 避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或“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若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 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 | |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体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