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董事长沈安居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唐满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任命唐满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自2025年2月10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9,850股,占公司股本的0.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姜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故公司董事会聘任唐满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唐满红女士,1979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2年11月-2022年8月,任嘉兴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职务、母公司敏实集团BU财务部财务经理职务;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任命程序合法有效。此次任命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