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通化东宝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通化东宝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9)。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原指派惠增强先生、夏福登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现委派赵幻彤女士接替夏福登先生作签字注册会计师,由惠增强先生、赵幻彤女士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幻彤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在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000420.SZ),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836077.BJ)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686.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赵幻彤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影响相关工作安排,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证件。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