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可以由公司直接购买理财产品,也可以由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审议程序: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虽然原则上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
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
可以由公司直接购买理财产品,也可以由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虽然原则上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合规性高、资金安全保障力强的发行机构;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