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大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0),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大庆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大庆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份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张大庆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7日 | 7.45-8.21 | 60,000 | 0.0056 |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张大庆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000 | 0.0223 | 180,000 | 0.01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 | 0.0056 | 22,500 | 0.00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000 | 0.0168 | 157,500 | 0.014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庆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张大庆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张大庆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