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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安义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银汇嘉”)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汇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嘉股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63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5%。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收到浙银汇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嘉股权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84,881股;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冠宇转债”转股以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公司的总股本由1,121,855,747股增加至1,127,286,261股,导致浙银汇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嘉股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前述因素综合导致浙银汇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嘉股权合计持股比例由8.22%变动至7.95%,变动幅度达到0.27个百分点,触及1%的整数倍。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1安义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被动稀释人民币普通股00.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2安义汇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5年2月6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及被动稀释人民币普通股2,584,8810.23
合计2,584,8810.27

备注:

1、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变动方式“被动稀释”是指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冠宇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浙银汇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9,636,9007.99%89,636,9007.95%
汇嘉股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584,8810.23%00%
合计92,221,7818.22%89,636,9007.95%

备注:

1、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之“持股比例”是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1,121,855,747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之“持股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27,286,261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及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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