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委托理财种类: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余额的暂时闲置资金(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办理相关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良好的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内控及投资风险: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工作。
2.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尽管委托理财相对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4.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5.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不得用
于证券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自有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