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场服务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将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153,914,0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升产投集团”),将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公司235,53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5年1月9日,潮升产投集团与资产经营公司、市场服务中心分别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同日,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收到潮升产投集团《关于无偿划转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说明的通知》,无偿划转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