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报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公函》。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马英强、姚志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原因,由陈琰替换马英强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基本信息
姓名 | 职务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
陈琰 |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10年 |
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的简历: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15年1月至今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合伙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公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书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