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公司现就《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会计处理内容作出如下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七章 股票增值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并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等待期会计处理如下: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确定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2、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确认成本费用,但负债(即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3、行权日会计处理:按实际支付的数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于草案公告日对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65.75/股(假设)
(二)有效期:14个月、26个月、38个月(股票增值权对应的等待期)
(三)历史波动率:37.88%、29.16%、28.33%(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指最近14个月、26个月、38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0.4666%、0.4132%、0.4638%(公司近1年、2年、3年平均股息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25年2月下旬授予股票增值权,预测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增值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票增值权数量 (万股) | 预计的总费用(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028年 (万元) |
23.87 | 825.71 | 355.87 | 289.34 | 144.83 | 35.67 |
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增值权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若考虑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