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第一批预留授予和第二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自的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762名激励对象共5,794,1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关联董事郑伟先生、韩一松先生、童俊先生及莫兆洋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