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7.9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5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相应时间节点及时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5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3.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197,8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57%,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回购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234,850 | 42.41 | +890,400 | 42,125,250 | 43.3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001,150 | 57.59 | -890,400 | 55,110,750 | 56.68 |
三、股份总额 | 97,236,000 | 100.00 | 0 | 97,236,000 | 100.00 |
2、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