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闫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3,24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7.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凌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燕雪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罗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秋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凤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晓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丹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 ,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婵娟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2月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赵一霖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2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郑凤龙,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山西晋审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副主任;2009年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山西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副所长;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王晓亮,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7年8月,就职于山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任会计;2007年9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晋中学院,做教学、财务工作;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山西财经大学,任教师;2024年5月至今,就职于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因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此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