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2月2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人民币。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能转债”,债券代码“123071”。“天能转债”自2021年4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天能转债”转股价格7.47元/股的70%,即5.23元/股,且“天能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天能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21日)
起“天能转债”恢复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