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张健先生、陈智斌先生、张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该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明细,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长远规划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升级公司营销网络,全面提升公司营销服务实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明细事项。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明细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