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审议和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