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设立并购基金及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河南汇融资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河南汇融燃气并购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025年1月14日,公司与相关方正式签署《河南汇融燃气并购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并购基金进展情况
2025年2月6日,并购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河南汇融燃气并购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EAA28Y0K
3、出资额:壹拾亿圆整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5年2月6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汇融资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宋继林)
7、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雪兰路交汇处西北侧-高新数算产业园5号楼17层1701-18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并购基金筹备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原因,导致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并购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履行登记注册、备案等程序,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3、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