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24年12月25日与被告重庆特斯联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联”、“乙方”)就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协议,案号:(2024)粤03民初6745号。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7)。现将和解协议具体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有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对被告一特斯联和被告二深圳市融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与特斯联、深圳市融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2024年12月25日,公司与特斯联签订和解协议,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157)。
二、 本次和解履行情况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次案件后,期间乙方向公司支付2,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26日,乙方已向公司支付和解协议下首笔款项260,000,000.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尾款已收回12,000,000.00元,剩余140,609,472.31元尾款尚未收回。公司正积极进行催收工作。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