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梦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6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李梦璐女士,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曾任职于江苏省港口集团、苏州安晟遮阳科技有限公司、国药苏州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发(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李梦璐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梦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