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变更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光晟”)
(详见公告:2024-144)。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提名的8名董事经此次股东大会选举已全部进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已实际控制公司董事会并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重整计划引进的财务投资人有12家不可撤销的放弃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合计646,438,233股对应的表决权,占总股本21.49%;除此之外的其他5家财务投资人、债权投资人和其他原股东持股比例均比较分散,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常熟光晟的实际控制方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200776029740E
3、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三、变更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图
四、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常熟光晟及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
同时公司将会充分利用深度协同优势,助力公司两大主营业务快速恢复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线缆业务方面,进一步降本增效,整合特种线缆产能,在深化铁缆、船缆、通信缆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基础上,加快打开海外新能源及特种线缆市场;在光伏业务方面,锚定先进技术路线,推动技术升级,深化品牌形象,逐步恢复欧洲、南美、中东、日本、印度等传统市场并加强美国市场拓展,同时关注新能源行业、新业务领域的发展机会。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6日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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