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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2月6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价已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因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2,173,242,227股变更为2,173,425,666股。同时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47796元(含税)。综上,“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69元/股调整为6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7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13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天23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9.21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5,801,875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21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1月23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62908元/股,因此“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68.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0日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天23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68.42元/股),则本次“天23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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