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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6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9,729,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9440%)的5%以上股东Infinimax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Infinimax”)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020%)。

持有公司股份20,456,4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2095%)的5%以上股东Pro-Tech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Pro-Tech”)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10%)。

持有公司股份11,59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544%)的股东XL Laser (HK)Limited(以下简称“XL Laser”)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07%)。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Infinimax、Pro-Tech及XL Laser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39,729,36015.9440%
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456,4858.2095%
XL Laser (HK) Limited公司股东11,597,8854.65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nfinimax、Pro-Tech及XL Laser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2月28日-2025年5月27日)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股东Infinimax、及XL Laser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职务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持股5%以上股东1,500,0000.6020%
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持股5%以上股东750,0000.3010%
XL Laser (HK) Limited公司股东500,0000.2007%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Infinimax、Pro-Tech及XL Laser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东Infinimax Assets Limited(原控股股东)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股东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XL Laser (HK) Limited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东Infinimax、Pro-Tech及XL Laser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XL Laser履行了在《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中做出的承诺,该项承诺已于2024年8月20日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做出的各项承诺。

3、公司股东Infinimax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深交所减持指引》”)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股东Pro-Tech 不存在《深交所减持指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XL Laser不存在《深交所减持指引》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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